劳动仲裁答辩书手写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劳动仲裁答辩书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且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仲裁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
手写答辩书的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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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正中央写明"劳动仲裁答辩书" 当事人信息: 写明本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仲裁请求: 写明本方对仲裁提出的答辩请求 事实与理由: 简述事实经过,并说明本方答辩的理由和依据 证据: 提供有关证据,证明本方的答辩理由 签名日期: 在答辩书末尾签名并标注日期
手写答辩书的内容要领
1. 反驳仲裁申请人请求
对仲裁申请人提出的请求,逐条进行反驳,说明本方不同意的理由。 提供相反的证据或法律依据,支持本方的答辩主张。
2. 陈述事实经过
客观陈述争议发生的经过,避免情绪化语言。 突出对本方有利的事实,并提供证人证言、书面证据等。
3. 引用法律依据
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本方的答辩请求。 分析仲裁申请人主张的法规,指出其适用错误或解释不当。
4. 提供证据
提供能证明本方主张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单等。 证人证言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5. 提出异议
如对方提出证据不真实或与争议无关,应提出异议。 对仲裁申请人的请求或证据提出质疑或补充说明。
6. 提出反请求(可选)
如果本方也有请求,可在此处提出。 应具体说明反请求的理由和依据。
其他注意事项
字迹清晰工整,便于仲裁员阅读。 严禁涂改或添加内容,如有修改,应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 答辩书应一式两份,一份提交仲裁委员会,一份留存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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