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劳动仲裁后办理离职的法律程序
简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遭遇劳动争议时,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仲裁裁决对劳动者有利,劳动者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本文将重点探讨劳动者在被劳动仲裁后办理离职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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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一:确认仲裁结果
收到劳动仲裁裁决后,劳动者应仔细确认裁决内容,包括:
是否裁决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确认劳动者享有经济补偿金或其他赔偿 限期履行裁决的期限
步骤二: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
如果劳动者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应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并明确离职日期。提出离职申请时,劳动者无需注明仲裁裁决结果,但建议保留劳动仲裁裁决书作为凭证。
步骤三:办理离职手续
用人单位收到离职申请后,应协助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包括:
结算工资及福利待遇(包括经济补偿金) 出具离职证明 返还劳动者个人物品
步骤四:领取经济补偿金
如果仲裁裁决确认劳动者享有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领取。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离职之日起30日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保留经济补偿金的收据或转账凭证。
步骤五:解除劳动合同
在完成离职手续并领取经济补偿金后,劳动合同正式解除。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终止。
特殊情况
仲裁裁决未生效: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劳动者无法办理离职手续。 用人单位拒绝离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的离职申请或拖延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执行仲裁裁决并协助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 经济补偿金拖欠: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期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仲裁裁决,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