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证据清单的撰写
绪论 劳动仲裁过程中,证据清单是当事人提供证据的重要文件,也是仲裁庭审查和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正确撰写证据清单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证据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中可以使用的证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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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证: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 物证:工作电脑、劳动工具等 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等 电子数据:电子邮件、短信等 证人证言:相关人员的证词
证据清单格式 劳动仲裁证据清单一般按照以下格式撰写:
证据清单
申请人/被申请人: 案号:
证据序号 | 证据类型 | 证据名称 | 证明内容 | 份数
提示:
证据序号应当按顺序编号。 证据类型应准确填写,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证据名称应当明确具体,如《劳动合同书》、《工资发放表》等。 证明内容应当简要说明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 份数应当填写证据的实际份数,如1份、2份等。
证据收集 收集证据是撰写证据清单的重要前提。当事人应积极主动地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
向用人单位索取相关文件和资料 保存与用人单位的通信记录和往来文件 寻找证人并取得其书面证言 保留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证据提交 提交劳动仲裁证据时,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将证据清单与证据材料同时提交仲裁庭。 证据清单中所列证据材料必须真实、合法。 证据材料应清晰、可信,便于仲裁庭审查。 对于需要保密的证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庭申请保密处理。
举证责任 在劳动仲裁中,举证责任分配由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
申请人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事实。 被申请人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事实,或者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反驳。
结语 正确撰写证据清单是劳动仲裁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事人应充分认识到证据在案件中的重要性,积极收集、提交和提交证据清单,为仲裁庭查明案情、依法仲裁提供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