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劳动仲裁申请指南
引言
在劳动关系中,当雇员与雇主之间发生争议时,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争端的法定程序。在扬州市,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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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劳动争议发生在扬州市内; 申请人属于劳动者,包括现职职工、离职职工、待业人员等; 争议涉及劳动关系,包括工资、工伤、社保等相关事项; 已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诉,但未达成调解协议。
二、申请材料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劳动仲裁申请书(可从仲裁委员会领取或网上下载); 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申诉材料,包括用人单位的申诉答复、调解笔录等;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如工资单、工时记录等。
三、申请途径
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途径申请劳动仲裁:
直接向扬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地址:扬州市邗江区荷花池路18号); 通过网上平台提交申请(扬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官网:http://www.yzldrc.com/); 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请(代理人须持有劳动者的授权委托书)。
四、申请期限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期限的,应在法定期限届满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经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可以受理。
五、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受理申请:仲裁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 开庭审理:仲裁庭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质证和辩论。 调解: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继续审理。 裁决:仲裁庭经过审理,对争议事项作出裁决。裁决书对当事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仲裁费用
劳动仲裁实行案件受理费预交制度,申请人应当在递交申请时预交案件受理费。具体收费标准根据案件标的金额而定。
七、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救济途径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注意事项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携带相关材料,避免因材料不齐全而耽误申请。 仲裁程序中,劳动者应当积极参加,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相关证据。 劳动仲裁裁决书对当事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 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将丧失救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