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过刑可以劳动仲裁吗?
中国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以下人员不得作为仲裁员、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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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二)因犯罪受过刑罚处罚的人; (三)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人; (四)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
其中,第二款明确指出,因犯罪受过刑罚处罚的人不能担任仲裁员或调解员。
劳动仲裁的性质和目的
劳动仲裁是一种以调解为主的解决劳动争议的诉讼程序,其目的是通过公正、高效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仲裁员的资格条件
仲裁员是劳动仲裁的主要参与者,其资格条件应符合法律规定,包括: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三年以上劳动争议处理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判过刑者作为仲裁员的影响
判过刑者因犯罪行为而被剥夺政治权利,不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员资格条件。因此,判过刑者不能担任劳动仲裁员。
劳动仲裁的救济途径
对于判过刑者,即使无法担任劳动仲裁员,也不妨碍其作为劳动争议当事人参与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当事人有权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劳动争议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派员参加诉讼。
结论
根据中国法律,判过刑者不能担任劳动仲裁员。判过刑者仍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当事人参与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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