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撤案
在中国,提起劳动仲裁后,申请人可以根据特定条件撤销仲裁申请。以下是有关劳动仲裁撤案法律规定的概述:
撤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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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申请人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撤销仲裁申请:
在仲裁庭受理仲裁申请前 在仲裁庭开庭审理前
撤案程序
申请人撤销仲裁申请应提交书面撤案申请,提交给受理仲裁申请的仲裁庭。撤案申请应注明撤案原因并签署申请人姓名。
仲裁庭处理
在收到撤案申请后,仲裁庭会审查是否符合撤案条件。如果符合,仲裁庭会裁决撤销仲裁。否则,仲裁庭会向申请人说明不符合条件的理由。
撤案不影响再次申请
申请人撤销仲裁申请后,不影响其再次提出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时,需要重新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支付仲裁费用。
不得擅自撤案的情形
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不得擅自撤销仲裁申请,包括:
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仲裁庭已经作出仲裁裁决的案件 涉及刑事案件的案件
其他注意事项
仲裁申请撤销后,仲裁费用通常不予退还。 如果仲裁申请人撤销仲裁后再次提出仲裁,可能会被视为滥用仲裁程序而受到处罚。 在仲裁庭开庭审理前撤销仲裁申请,一般不会对申请人的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
典型案例
案例 1:
张某因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向仲裁庭提起仲裁申请。在仲裁庭受理仲裁申请后,张某与公司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张某遂向仲裁庭提交撤案申请,仲裁庭予以批准。
案例 2:
李某因被公司辞退,向仲裁庭提起仲裁申请。在仲裁庭开庭审理前,李某因个人原因决定不再追究公司责任。李某向仲裁庭提交撤案申请,但仲裁庭认为其撤案理由不充分,不予批准。
结论
在中国,劳动仲裁申请人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撤销仲裁申请。撤案程序相对简便,但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如果申请人滥用仲裁程序或撤案原因不充分,可能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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