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未填写,其效力探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这一规定是为了规范劳动仲裁程序,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践中,难免会遇到劳动者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未填写的情形,这就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未填写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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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不予受理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对申请的必要内容进行审查。如果申请书未填写或者填写不完整,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2. 延误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纠纷的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如果劳动者因未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而导致仲裁申请被裁定不予受理,就会延误仲裁时效。届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
二、劳动仲裁申请书未填写补救措施
虽然劳动仲裁申请书未填写会导致仲裁申请不予受理,但并非完全无法补救。劳动者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补救:
1. 在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不予受理前
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尚未裁定不予受理,劳动者可以在接到补正通知书后,及时补正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
2. 在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不予受理后
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已经裁定不予受理,劳动者也可以在接到裁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审查后,可以裁定撤销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定,并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重新受理。
三、劳动仲裁申请书填写要点
为了避免因劳动仲裁申请书未填写而影响仲裁进程,劳动者在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时应当注意以下要点:
1. 内容完整
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证据清单; 仲裁员回避申请(如有);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2. 填写规范
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使用规定的格式填写,并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清晰。申请书应当按照顺序填写,不得涂改或者增加。
3. 及时提交
劳动者应当在仲裁时效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逾期提交的申请书,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不予受理。
结论
劳动仲裁申请书未填写会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如果劳动者因正当理由无法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或者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