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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庭怎么收费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4-19 浏览量:626

劳动仲裁庭收费概览

根据《劳动仲裁收费办法》,劳动仲裁庭的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一般而言,劳动仲裁案件的收费主要包括:

仲裁受理费

劳动仲裁庭怎么收费

案件受理时缴纳,金额根据争议金额而定,具体收费标准因省份而异。例如,北京市的仲裁受理费为:

争议金额在 1 万元(含)以下的,收取 200 元; 争议金额在 1 万元至 10 万元(含)之间的,收取 300 元; 争议金额在 10 万元至 50 万元(含)之间的,收取 500 元; 争议金额在 50 万元至 100 万元(含)之间的,收取 1,000 元; 争议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按 1% 收取,但最高不超过 50,000 元。

仲裁代理费

当事人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参加仲裁的,需支付代理费。代理费由委托人和代理人自行协商,劳动仲裁庭不予干预。

鉴定费

当事人申请仲裁庭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需支付鉴定费。鉴定费由委托人和鉴定机构自行协商,劳动仲裁庭不予干预。

其他费用

例如证人出庭费、复印费等,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费用减免

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减免仲裁费用。具体减免条件和程序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收费依据

劳动仲裁案件的收费依据是争议金额,争议金额是指当事人之间有争议且请求劳动仲裁庭裁决的金额。争议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劳动报酬争议,以争议期间的劳动报酬数额为准; 工作时间争议,以争议期间的应工作时间数额为准; 经济补偿争议,以争议期间的平均工资数额为准; 其他争议,按照争议标的的价值计算。

缴费方式

当事人可以到指定的银行或邮局缴纳仲裁费用。缴费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仲裁申请书; 身份证件; 其他必要的材料。

注意事项

仲裁费用一旦缴纳,不予退还。 劳动仲裁采取一裁终局制,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收取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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