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间会通知被告吗?——中国劳动仲裁法的规定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在中国,劳动仲裁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劳动仲裁委)负责。在劳动仲裁程序中,通知被告是至关重要的,以确保公平公正的仲裁结果。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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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了劳动仲裁的通知程序。
第十五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发送给被申请人,并告知被申请人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 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庭组成后,应当在开庭前五日内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仲裁流程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仲裁的通知流程如下:
1. 申请仲裁: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 2. 送达申请书副本:劳动仲裁委收到申请后,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发送给被申请人(即用人单位)。 3. 限期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 4. 组织仲裁庭:劳动仲裁委根据仲裁申请书和答辩书成立仲裁庭。 5. 通知开庭时间地点:仲裁庭组成后,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通知方式
劳动仲裁委通常采用以下方式通知被告:
邮寄:通过挂号信或EMS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寄送至被告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 送达:由工作人员直接将通知书送达至被告单位。 公告:如果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送达,劳动仲裁委可以在仲裁委办公场所或其他适当场所张贴通知。
未及时送达的后果
如果劳动仲裁委未在规定期限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或开庭通知书送达被告,可能导致以下后果:
裁决无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9条,被告未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或开庭通知书的,仲裁裁决无效。 延期开庭:劳动仲裁委可以根据被告的申请延期开庭,以等待通知书送达。
结论
劳动仲裁期间是否通知被告是至关重要的。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了通知程序,以保障被告的知情权和应诉权。劳动仲裁委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及时、有效地送达通知书,确保劳动争议仲裁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