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流程
第 1 步:提交仲裁申请
1. 向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2. 提交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 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 被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 争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 申请人要求的救济。 - 相关证据材料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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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步:受理案件
1.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2. 如果受理,委员会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第 3 步:答辩阶段
1. 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申请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书。 2. 答辩书应包括对申请人要求的救济的回应,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的清单。
第 4 步:开庭
1. 仲裁委员会将根据需要安排开庭。 2. 开庭时,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可出庭陈述自己的主张并提交证据。 3. 仲裁员可以传唤证人作证。
第 5 步:调解
1. 在开庭之前或开庭期间,仲裁员可以进行调解,以协助双方达成和解。 2. 如果达成和解,仲裁委员会将制作调解书,对和解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 6 步:仲裁裁决
1. 如果调解失败,仲裁员将对争议事项做出裁决。 2. 仲裁裁决应基于事实和法律,并应在开庭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 3. 仲裁裁决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一方在收到仲裁裁决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需证明材料
劳动仲裁中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因具体案件而异。一般来说,可能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或者其他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工资支付记录。 工作时间记录。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社保缴纳凭证。 劳动监察部门的调查报告。 证人证言。 其他相关证据。
注意事项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劳动仲裁不收费。 劳动仲裁裁决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有约束力,但双方均有权在收到裁决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