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劳动仲裁指南
概述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非诉讼程序,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主持进行。合肥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辖区内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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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劳动仲裁适用于下列因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劳动报酬的支付 社会保险的缴纳和待遇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 工伤事故处理 其他劳动争议
程序
1. 申请
当事人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 仲裁申请书应载明下列内容: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清单、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2. 受理
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立案受理的,会向当事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3. 调查取证
仲裁庭会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包括询问当事人、调取证据等。 当事人有权提交证据和进行辩论。
4. 调解
仲裁庭会主持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 仲裁裁决
调解不成的,仲裁庭会做出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履行。
注意事项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仲裁。 仲裁费用由仲裁申请人承担。 当事人对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办理地址
合肥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临泉路89号 电话:0551-65665576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安徽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条例》 《合肥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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