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撤销程序概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来解决。劳动仲裁是指委托专门机构对劳动争议进行调查调解、裁决仲裁的制度。如果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劳动仲裁撤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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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3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理由包括:
裁决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裁决认定事实错误; 裁决是在当事人一方缺席的情况下作出的,且该当事人有正当理由; 仲裁庭超越职权仲裁; 劳动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劳动仲裁撤销程序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交申请: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撤销申请。 2. 受理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撤销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审理: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包括开庭审理和调查取证等。 4. 裁决: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裁决,可以作出撤销、维持或变更劳动仲裁裁决的决定。
劳动仲裁撤销的效力
如果人民法院撤销劳动仲裁裁决,则该裁决失效。当事人可以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决,重新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特殊情况
在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等涉及国家秘密的劳动争议中,劳动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由人民法院按照特殊程序进行。
结论
劳动仲裁撤销程序为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提供了救济途径。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撤销申请,并根据法律规定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人民法院将公正、及时地审理撤销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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