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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劳动仲裁路线怎么走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4-17 浏览量:322

江宁劳动仲裁路线指南

引言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对于江宁地区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了解劳动仲裁的程序至关重要。本指南将详细介绍江宁劳动仲裁的步骤和相关法律规定。

江宁劳动仲裁路线怎么走

第一阶段:申请调解

1. 调解申请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自纠纷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江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申请调解。申请书应载明当事人基本信息、争议事实、仲裁请求及证据清单等。

2. 受理调解

仲裁院收到调解申请后,将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仲裁院将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

第二阶段:仲裁

1. 申请仲裁

调解不成或未申请调解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在自纠纷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院申请仲裁。仲裁申请书应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理由及证据材料清单等。

2. 受理仲裁

仲裁院收到仲裁申请后,将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仲裁院将组成仲裁庭,由仲裁员、劳动者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共同审理案件。

3. 开庭审理

仲裁庭将组织当事人进行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应出席开庭并提交证据,陈述意见和答辩。

4. 仲裁裁决

仲裁庭在审理后,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对当事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相关法律规定

1. 《劳动法》第82条和83条规定了劳动仲裁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对劳动仲裁具体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及执行作出了规定。

提示:

1.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及时提交仲裁申请,避免超过法定时限。 2. 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仲裁院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信息。 3.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4. 江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九龙街102号201-205室。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