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劳动仲裁申请指南
简介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制度。在龙岗,劳动仲裁由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龙岗仲裁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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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龙岗仲裁委受理下列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合同纠纷,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纠纷; 工资纠纷,包括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克扣工资、无故拖欠工资等纠纷; 社会保险纠纷,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纠纷; 工时纠纷,包括加班费支付、休息日安排等纠纷; 用工事故纠纷,包括工伤认定、工伤待遇等纠纷; 其他劳动争议。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发生在龙岗区内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 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申请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伤认定书等)
申请程序
龙岗劳动仲裁的申请程序如下:
1. 提交申请: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龙岗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龙岗仲裁委地址为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城大道39号龙城大厦11楼。 2. 受理审查:龙岗仲裁委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 3. 立案:受理后,龙岗仲裁委将案件立案,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仲裁通知书。 4. 开庭审理:仲裁员按照法定程序开庭审理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代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5. 调解与裁决:仲裁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仲裁员将作出裁决。 6. 送达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仲裁费用
劳动仲裁案件的仲裁费用由申请人预交。仲裁费用根据案件标的额确定,具体标准由龙岗仲裁委制定。
裁决执行
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注意事项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60天,超过时效的申请不会被受理。 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劳动争议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