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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开药报销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4-15 浏览量:727

工伤开药报销

中国工伤保险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所需治疗的药品费,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开药报销吗

工伤药费报销范围

工伤药费报销范围包括: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医生开具的工伤治疗所需的药品; 职工因工伤住院期间,根据住院医师医嘱使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药品; 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因工伤治疗所需的药品。

工伤药费报销流程

工伤职工开药报销流程为:

1. 先就诊后开药:工伤职工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按照医生的医嘱开具药品。 2. 保留凭证:保留好药品发票、医嘱单、病历等相关凭证。 3. 提交申请:工伤职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工伤药费报销申请,并附上相关凭证。 4. 审核报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对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报销。

报销比例

工伤药费报销比例根据职工工伤等级和所在地区政策而定。一般情况下,工伤一级和二级职工,药费报销比例为100%;三级职工,报销比例为90%;四级职工,报销比例为80%。

报销时限

职工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在伤情稳定后或工伤保险待遇终结后一年内提出报销申请。逾期未申请报销的,视为放弃报销权利。

注意事项

工伤职工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开药,方可申请报销。 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开药,需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 职工应妥善保管药品发票、医嘱单等相关凭证,作为报销凭证。 工伤药费报销属于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不得重复享受其他医疗保障待遇。

保障工伤职工权益

工伤药费报销制度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在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时的基本医疗需求。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确保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工伤职工也应积极配合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审查,及时报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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