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政府补工资的条件与程序
引言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在某些情况下,政府会介入并承担补发工资的责任。本文将探讨中国法律中劳动仲裁政府补工资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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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拖欠劳动报酬超过十五天的;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政府补工资的条件
政府补工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劳动仲裁裁决已生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认定用人单位应支付拖欠工资。 2. 用人单位拒不执行裁决:用人单位在仲裁裁决生效后拒不支付拖欠工资。 3. 劳动行政部门已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的通知书,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
政府补工资的程序
当上述条件满足时,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政府补发工资:
1. 提交申请: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用人单位拒不执行裁决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2. 受理申请: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劳动者的申请,审查申请材料。 3. 调查核实:劳动行政部门对申请事实进行调查核实,了解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 4. 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拖欠工资。 5. 政府代为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支付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将代为支付拖欠工资。
政府补工资的限额
政府代为支付的拖欠工资限额为劳动者在仲裁裁决中确定的应付金额。如果拖欠工资超过三年,政府补工资的限额为三年内的应付金额。
用人单位的责任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除了应承担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外,还需向政府足额返还代为支付的拖欠工资。
结语
劳动仲裁政府补工资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在用人单位拒不执行仲裁裁决且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无果的情况下,劳动者可向政府申请代为支付拖欠工资。政府代为支付的拖欠工资限额为劳动者在仲裁裁决中确定的应付金额,用人单位应向政府足额返还代为支付的拖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