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与领取离婚证
在中国法律框架下,诉讼离婚的程序和离婚证的领取流程如下:
诉讼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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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起诉:原告向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明确离婚请求和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 2. 受理:法院审查诉状,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立案。 3. 送达起诉状: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指定期限内答辩。 4. 调解:法院主持调解,如果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制作调解书。 5. 开庭审理:如果调解不成功或被告未答辩,法院将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出示证据。 6. 裁判:法院根据案情做出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
领取离婚证
1. 判决生效后
诉讼离婚判决自宣告后生效。
2. 申请领取离婚证
当事人持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向原告住所地或被告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所需材料:
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领取和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核实相关材料后,发给当事人离婚证,并注销婚姻登记。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登记条例》
特殊情况
单方缺席离婚:一方当事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缺席判决离婚。 调解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制作调解书,该调解书具有判决书的法律效力。 判决不准离婚:法院根据案情认定不符合离婚条件,判决不准离婚。
温馨提示
诉讼离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 离婚后,双方当事人仍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不得遗弃老年、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配偶。 离婚证是婚姻关系解除的重要凭证,当事人应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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