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工伤未鉴定算工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伤害。
鉴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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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实行工伤认定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分开的原则。其中,工伤认定机构负责对工伤事故的发生进行调查处理,认定工伤事实;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负责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估职工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鉴定时效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职工报告后立即向工伤认定机构申报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机构应当在收到用人单位申报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未鉴定工伤
如果职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五年内未申报工伤认定,或者未在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则该工伤视为未鉴定工伤。
未鉴定工伤的法律后果
未鉴定工伤职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津贴、就业安置费等。
补鉴定
职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五年内,可以向工伤认定机构申请补鉴定。工伤认定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补鉴定。
如果补鉴定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从补鉴定之日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证据收集
如果职工因未鉴定而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收集以下证据证明工伤事实:
工伤事故发生时的目击证人证言 医院就诊记录 工伤事故相关文件 其他能够证明工伤事实的证据
结论
五年前工伤未鉴定不代表不属于工伤。职工可以向工伤认定机构申请补鉴定。如果补鉴定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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