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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中途可以撤回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4-14 浏览量:412

劳动仲裁中途是否可以撤回

引言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纠纷解决的重要途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终止后,因劳动报酬、工伤、合同终止等问题发生的争议,都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具有便捷、高效、经济、公正等特点,受到广泛认可。然而,在劳动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出于各种原因可能需要撤回仲裁申请。本文将结合中国的法律规定,探讨劳动仲裁中途是否可以撤回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前,当事人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经仲裁庭审查同意,予以撤回。”

劳动仲裁中途可以撤回吗

撤回仲裁申请的条件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劳动仲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在仲裁庭裁决前均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撤回仲裁申请必须经仲裁庭审查同意。仲裁庭同意撤回申请的条件包括: 撤回申请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撤回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共利益; 撤回申请不会对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撤回仲裁申请的程序 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应当向仲裁庭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撤回的理由和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仲裁庭收到撤回申请后,应当对撤回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撤回的,仲裁庭应当裁定终止仲裁。

撤回仲裁申请的效力 仲裁庭裁定终止仲裁后,劳动争议纠纷即告终结。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事实和理由再次向仲裁庭申请仲裁。仲裁庭裁定终止仲裁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如提起诉讼、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等。

不可撤回的例外情形 在某些情况下,劳动仲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不得撤回仲裁申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下列仲裁申请不得撤回: 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 涉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 其他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

撤回仲裁申请的注意事项 当事人在撤回仲裁申请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慎重考虑撤回的理由,避免草率撤回; 撤回申请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事实和理由再次向仲裁庭申请仲裁; 撤回申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但应注意诉讼时效和有关程序规定。

结论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经仲裁庭同意撤回仲裁申请。撤回申请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且不得违反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等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在撤回仲裁申请时应当慎重考虑,避免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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