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劳动仲裁春节放假安排
依据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休假的权利,国家法定休假日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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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放假安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27号)已明确,2023年春节放假安排为:
除夕:1月21日(星期六) 春节:1月22日至27日(星期日、星期一至星期六) 调休:1月28日(星期日)
新津劳动仲裁放假安排
根据《新津劳动仲裁委员会关于春节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津劳动仲裁委员会春节放假安排如下:
春节放假时间:1月21日至27日(星期六至星期六) 上班时间:1月28日起恢复正常上班
春节期间值班安排
新津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春节期间将安排人员值班,接听电话咨询和受理紧急案件。值班电话为:028-82361243。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在春节期间发生紧急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可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新津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值班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处理相关事宜。
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时效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建议劳动者及时提起仲裁申请。 在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内,劳动者均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申请应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包括仲裁申请书、仲裁协议、证据材料等。 劳动仲裁委员会将根据案件情况及时进行仲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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