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劳动仲裁能取消吗?
在中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快速、便捷地解决劳动纠纷。然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情况时有发生,能取消劳动仲裁吗?
劳动仲裁的效力及其可取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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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对劳动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劳动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裁决并非绝对不可更改。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诉讼途径
如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通过法院诉讼途径取消裁决。法院在审理劳动仲裁案件时,将对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证据和法律作出判决。
法院可取消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仲裁案件时,可根据以下情形取消劳动仲裁裁决:
仲裁庭的仲裁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的; 仲裁裁决有明显错误的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 超过仲裁时效期间或者仲裁庭无管辖权的; 当事人一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收到仲裁裁决书的; 违反法律规定的仲裁程序的。
法院诉讼的程序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应提交起诉状、劳动仲裁裁决书等相关材料。
法院受理案件后,将进行庭前准备、开庭审理等程序。当事人可根据法院要求提交证据、进行辩论,以支持其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的效力
经过审理,法院将对劳动仲裁案件作出判决。判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守判决,否则法院可强制执行。
结语
劳动仲裁裁决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并非不可取消。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通过法院诉讼途径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通过法院诉讼途径,当事人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仲裁程序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