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摔伤属于工伤吗?
在中国,工伤的认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包括:
1. 与工作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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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必须因从事工作而直接受到伤害或因工作环境因素造成的职业病。
2.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一般情况下,工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但有例外情况,如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
关于下班路上摔伤是否属于工伤,我国法律有以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事故伤害的,视同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的事故伤害,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事故伤害,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因此,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下班路上摔伤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 发生在本人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公共交通工具事故中 造成人身伤害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不属于工伤:
因自身疾病或故意行为引起的摔伤 因个人原因在上下班途中绕道或逗留造成的摔伤 酒后或驾车不注意安全造成的摔伤
伤残等级评定
如果经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丧失或者减少的职工,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进行伤残等级评定。伤残等级评定将决定工伤保险待遇的水平。
工伤保险待遇
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职工,可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医疗费用 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职业康复费 供养亲属抚恤金 死亡丧葬补助金
职工及其家属应当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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