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的年休假折算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享有每年享有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应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按以下标准安排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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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 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如果劳动者未能按规定享受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年休假工资。
折算法
在劳动仲裁中,年休假折算主要有两种方法:
1. 按劳动者实际出勤日数折算
该方法以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为基数,按以下公式计算折算后的年休假天数:
折算后的年休假天数 = 应享年休假天数 × 实际出勤日数 / 365
2. 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折算
该方法以劳动者工作年限为基数,按以下公式计算折算后的年休假天数:
折算后的年休假天数 = 应享年休假天数 × 工作年限 / 20
选择方法
选择哪种折算法取决于劳动者的具体情况。
如果劳动者全年实际出勤日数较少,则按出勤日数折算的年休假天数会更少,更能体现劳动者的实际情况。 如果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较长,则按工作年限折算的年休假天数会更多,更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仲裁实践
在劳动仲裁实践中,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会根据劳动合同、出勤记录、工作年限等证据,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年休假折算方法和折算天数。
需要注意的是,年休假折算后,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工资标准,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参照同工同酬原则或行业惯例进行裁决。
例案
劳动者小王工作满1年,实际出勤180天。按出勤日数折算,其折算后的年休假天数为:
折算后的年休假天数 = 5天 × 180天 / 365 = 2.47天
按工作年限折算,其折算后的年休假天数为:
折算后的年休假天数 = 5天 × 1年 / 20 = 0.25天
本案中,劳动者小王全年实际出勤日数较少,因此按出勤日数折算的年休假天数更能体现其实际情况。仲裁委员会可以判决用人单位按照折算后的2.47天年休假天数支付工资给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