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变更请求的程序与要点
1. 变更请求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原告可以对起诉状的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变更,经人民法院许可后生效。因此,离婚诉讼中,原告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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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宣判生效:诉讼请求的变更只能在法院尚未对原请求作出生效判决前提出。 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变更请求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例如变更请求增加婚外情等无效的诉讼请求。
2. 变更请求的程序
原告变更离婚诉讼请求的程序如下:
提交变更请求书: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变更请求书,说明变更请求的理由和内容。 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收到变更请求书后,对变更请求的理由、事实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准许变更。 准予变更:如果人民法院准予变更,会制作裁定书,确认变更请求生效。 不予准予变更:如果人民法院不予准予变更,会制作裁定书,驳回变更请求。
3. 变更请求的要点
变更离婚诉讼请求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要点:
明确变更内容:变更请求书中应当明确变更的诉讼请求,包括增加、减少或修改内容。 理由充分:原告应当提供变更请求的充分理由,例如新证据的出现、事实情况发生变化等。 遵守时限:一般情况下,诉讼请求的变更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但如果发现新的证据或出现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及时提出变更:为了避免影响诉讼的审理进程,原告应当及时提出变更请求。 尊重法院决定:原告提出的变更请求不一定会被人民法院准许,应当尊重法院的决定。
4. 变更请求的特别情况
离婚诉讼中,变更请求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子女抚养权变更:离婚后,一方可以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但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条件。 财产分割变更:离婚后,一方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可以请求变更财产分割,但需要提供新的证据或论证理由。 离婚协议变更:经过诉讼达成调解或判决的离婚协议,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除非有特殊情况或达成新的协议。
5. 律师建议
在离婚诉讼中变更请求事关重大,建议原告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