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书起诉指引
引言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经劳动仲裁后,对裁决不服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指南将介绍中国劳动仲裁裁决书起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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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条件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 起诉期内(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起诉主体
劳动者本人。 代理人(经劳动者书面委托)。
起诉程序
1. 收集证据
劳动仲裁裁决书。 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记录。 其他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聊天记录等)。
2. 起草起诉状
起诉状应包含以下内容:
原告(劳动者)姓名、住所。 被告(用人单位)名称、住所。 起诉请求(如要求确认劳动仲裁裁决无效、变更仲裁裁决等)。 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3. 提交起诉材料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起诉状正本1份。 起诉状副本若干份(按被告人数)。 证据材料原件及副本。 缴纳诉讼费。
4. 等待受理
法院将审查起诉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
5. 开庭审理
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出席并陈述各自的意见和证据。
6. 判决
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支持或驳回劳动者的诉讼请求。
需要注意的事项
起诉期限: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管辖法院:劳动仲裁裁决书制作地或者被诉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 举证责任: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负有举证责任。 诉讼费:由劳动者承担。 不予受理的情形:仲裁裁决已生效;起诉材料不齐全;诉讼请求不当等。 证据保全:劳动者在起诉前可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防止证据灭失。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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