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吗?
引言
讨薪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司法程序。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能会考虑撤回其仲裁申请。本文将探讨根据中国法律讨薪劳动仲裁的撤诉程序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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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程序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第37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撤回其仲裁申请。撤回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庭。
撤诉申请的送达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直接向仲裁庭提交; 通过特快专递或其他邮政方式送达仲裁庭; 通过电报、传真等方式向仲裁庭发出的电子数据。
撤诉的效力
撤回仲裁申请后,仲裁庭将依法裁定终结仲裁程序。撤诉裁定具有以下效力:
中止仲裁程序; 解除仲裁庭对该案的管辖权; 申请人在对同一仲裁请求重新申请仲裁时,不再受时效限制。
申请人撤诉的动机
申请人撤回劳动仲裁申请的动机可能多种多样,包括:
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 获得其他补救措施; 为避免仲裁程序的繁琐和成本; 认为胜诉把握不大。
仲裁庭的限制
仲裁庭对申请人撤诉有以下限制:
仲裁庭认为撤诉有碍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准许; 仲裁庭已经受理,并开始审理仲裁申请的,申请人不得撤回。
用人单位的权利
用人单位在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时也享有一定的权利。根据《调解仲裁法》第38条,用人单位可以在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后20日内提出反诉。
时效限制
撤回仲裁申请后,申请人可以在不受时效限制的情况下重新申请仲裁。然而,根据《民法典》第199条,讨薪仲裁的申请时效为一年。
结论
根据中国法律,讨薪劳动仲裁申请人可以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撤回其申请。撤诉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由仲裁庭受理。撤诉后,仲裁程序将终结,仲裁庭将不再对该案有管辖权。申请人可以在时效范围内重新申请仲裁,但仲裁庭有权基于公共利益考虑拒绝撤诉。用人单位也有权在申请人撤诉后20日内提出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