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撤诉指南
引言
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途径。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需要撤回其仲裁申请。本文将探讨劳动仲裁撤诉的法律依据、程序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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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仲裁申请人可以撤回仲裁申请。撤回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委员会,并且自收到撤回申请之日起,仲裁程序终止。
撤诉程序
1. 起草撤诉申请
撤诉申请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姓名和地址 案号 撤诉理由 签名和日期
2. 提交申请
向受理仲裁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提交撤诉申请书。
3. 仲裁委员会审查
仲裁委员会收到撤诉申请后,将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如果符合,将终止仲裁程序。
4. 撤诉决定
仲裁委员会做出撤诉决定的期限为自收到撤诉申请之日起5日内。
撤诉的注意事项
1. 撤诉的时效性
一般情况下,仲裁申请人可以在裁决作出前任何时候撤回仲裁申请。如果仲裁庭已经开庭审理,当事人不得撤回仲裁申请。
2. 撤诉的理由
撤诉的理由可以包括:
与对方达成和解 证据不足 发现自己提出仲裁请求有误
3. 撤诉的影响
撤诉后,仲裁程序即行终止。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再次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4. 撤诉的费用
撤诉不会产生仲裁费用。
5. 法院仲裁撤诉
如果当事人已将案件提交法院,则不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诉。此时,当事人需要向法院申请撤诉。
6. 撤诉后和解
即使撤诉后,当事人仍然可以就争议事项达成和解。但和解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将无效。
结论
劳动仲裁撤诉是一种终止仲裁程序的法律途径。当事人应在充分考虑利弊后,按照法定程序和注意事项进行撤诉。撤诉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再次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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