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可否扣除全勤奖:中国的法律解读
导言
工伤事故给员工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损失和痛苦。中国法律对工伤赔偿提供了全面的保护,包括医疗费用、误工工资和伤残赔偿金等。然而,是否可以扣除工伤期间的全勤奖,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本文将深入探讨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分析工伤期间扣除全勤奖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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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2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因工伤致残的员工支付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根据员工工伤后的劳动能力等级和伤残程度,在原有工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其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第24条规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确定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工伤职工的全勤奖是否可扣除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解释。
第一,工伤期间不得扣除基本工资
意见第26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其基本工资。其中,基本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第二,全勤奖作为工资的一部分,不得扣除
意见第27条规定,全勤奖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扣除。
案例分析
司法实践中,有多起涉及工伤职工全勤奖扣除的案例。例如:
在一起案例中,一位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导致手指骨折。用人单位在员工工伤治疗期间扣除了其全勤奖。法院判决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并责令支付扣除的全勤奖及其加班工资。 在另一起案例中,一位员工在工伤后继续上班,但由于伤势影响,其工作效率下降,导致无法完成全勤要求。用人单位据此扣除了其全勤奖。法院判决用人单位的扣除行为不当,并责令支付扣除的全勤奖。
结论
综合中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其基本工资,包括全勤奖。 全勤奖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具有补偿员工出勤和工作表现的性质,属于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待遇,不得扣除。
因此,用人单位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扣除全勤奖的行为是违法的。工伤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发扣除的全勤奖和其他福利待遇。
建议
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扣除工伤职工的全勤奖。同时,工伤职工也应了解自己的权利,遇到扣除全勤奖的情况,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