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纠纷诉讼费收取规则
引言
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常见类型之一,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配偶扶养等复杂问题。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诉讼秩序,法院对离婚纠纷诉讼费设置了明确的收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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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离婚诉讼由原告承担诉讼费。诉讼费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诉讼费用计算
离婚纠纷诉讼费的计算基础是诉讼标的额。诉讼标的额包括:
财产分割诉讼:以争议财产价值为准; 子女抚养诉讼:以每年抚养费标准为准; 其他涉及财产权益诉讼:以争议财产价值或经济损失为准。
具体诉讼费用标准如下:
| 诉讼标的额 | 诉讼费标准 | |---|---| | 1万元以下 | 5% | | 1-10万元 | 3%,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 | 10-20万元 | 2.5%,不足2500元的按2500元计算 | | 20-50万元 | 2%,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 | 50-100万元 | 1.5%,不足12500元的按12500元计算 | | 100-200万元 | 1%,不足20000元的按20000元计算 | | 200-500万元 | 0.5%,不足50000元的按50000元计算 | | 500-1000万元 | 0.3%,不足100000元的按100000元计算 | | 1000万元以上 | 0.1%,不足150000元的按150000元计算 |
减免诉讼费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
起诉时生活确有困难的; 案情复杂、涉及金额较大的; 被告恶意拖延诉讼的。
预交诉讼费
当事人应在提起离婚诉讼时预交诉讼费。预交金额不得低于估计应缴纳费用的1/3。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要求当事人追加缴纳诉讼费。
诉讼费退还
法院判决撤销婚姻关系的,原告缴纳的诉讼费应当退还。对于调解和好的案件,法院应根据当事人申请,退还多交的诉讼费。
执行诉讼费
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败诉一方应在指定期限内缴纳诉讼费。逾期不缴纳的,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总结
法院离婚纠纷诉讼费的收取规则旨在平衡当事人诉权和诉讼成本,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诉讼秩序。当事人应及时缴纳诉讼费,避免因拖欠诉讼费而影响诉讼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