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间算旷工吗?
概述
劳动仲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通过申请仲裁机构调解或裁决的方式解决争议的程序。期间的劳动者劳动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将其视为旷工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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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仲裁期间的旷工问题未作明确规定。然而,相关司法解释和案例判决对此有所涉及。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6条规定:“因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自收到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至仲裁裁决作出之日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判决
近年来,各地法院审理了多起劳动仲裁期间旷工的案件。判决结果主要有两种:
认可旷工:部分法院认为,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劳动者仍负有劳动义务。如果劳动者未经许可擅自离岗,则构成旷工。 不认可旷工:另一些法院则认为,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因争议而未能正常工作,不应被视为旷工。因为劳动争议的存在导致劳动者无法履行劳动义务,而非其主观故意。
影响因素
法院在判断劳动仲裁期间是否构成旷工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
争议性质:如果争议涉及重大违法行为或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法院更有可能判定为旷工。 劳动者履约能力:如果劳动者因仲裁而无法正常履行劳动义务,法院一般不会判定为旷工。 用人单位态度: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期间拒付劳动报酬或采取报复措施,法院更有可能不认可旷工。
应对措施
劳动者:
谨慎考虑是否在劳动仲裁期间离岗,获取法律咨询后再做出决定。 如果需要离岗,及时向仲裁机构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
用人单位: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解决争议,避免因仲裁导致劳动关系恶化。 如果认定劳动者旷工,应提供证据证明其擅自离岗的事实。
结论
劳动仲裁期间是否构成旷工在法律上存在争议。法院的判决通常基于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