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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劳动仲裁收费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4-09 浏览量:852

秦皇岛劳动仲裁收费吗

简介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在秦皇岛,劳动仲裁是否需要缴纳费用是当事人普遍关心的问题。本文将结合中国的法律,详细阐述秦皇岛劳动仲裁的收费规定。

秦皇岛劳动仲裁收费吗

一、劳动仲裁费用规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仲裁实行案件受理费制度。案件受理费由申请人承担。案件受理费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秦皇岛劳动仲裁费用标准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授权,制定了《秦皇岛市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办法》。该收费办法规定,秦皇岛市劳动仲裁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以下标准缴纳:

1. 经济性争议案件:争议数额在5000元以下的,每件收取50元;争议数额在5000元至10000元的,每件收取100元;争议数额在10000元至50000元的,每件收取200元;争议数额在50000元至100000元的,每件收取300元;争议数额在100000元至200000元的,每件收取400元;争议数额在200000元以上的,每件收取500元。 2. 非经济性争议案件:每件收取200元。

三、减免费用情形

根据《秦皇岛市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办法》的规定,以下情形可以减免费用:

1. 职工因企业拖欠工资、报酬、福利等劳动报酬争议申请仲裁的; 2. 职工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争议申请仲裁的; 3. 职工因工伤、职业病待遇争议申请仲裁的; 4. 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减免费用的其他情形。

四、缴费方式

劳动仲裁案件受理费的缴纳方式如下:

1. 现场缴费:当事人可以携带案件材料和身份证件到秦皇岛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现场缴费。 2. 网上缴费:当事人可以通过秦皇岛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五、注意事项

1. 劳动仲裁案件受理费应在案件受理前缴纳。 2. 缴纳案件受理费后,劳动仲裁委员会会开具《案件受理费缴款书》,当事人应妥善保管。 3. 如果当事人属于减免费用的情形,应当在申请仲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 未按照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申请。

结语

秦皇岛劳动仲裁实行案件受理费制度。根据秦皇岛市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办法的规定,案件受理费的标准因争议类型和争议数额而异。符合减免费用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减免费用。当事人应当在申请仲裁前缴纳案件受理费,未缴纳费用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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