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财产列举:中国法律规定
概述
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是关键问题之一。中国法律对离婚诉讼财产列举有严格规定,以确保公平合理的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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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举范围
《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诉讼中需要列举以下财产:
婚内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婚内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具体内容
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收入。 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 投资收益,如股息、利息、债券收益等。
继承或赠与所得:
配偶一方婚内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另有规定的除外。 婚前继承或受赠但约定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
夫妻共同用公积金、福利分房等形式取得的住房。 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家用电器、家具等物品。 婚后以一方名义购置但实际由夫妻共同出资的财产。
例外情况
1. 个人财产:婚前财产、一方婚后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另有规定除外)、以及婚后因一方身体伤害赔偿所得的财产。 2. 约定财产:夫妻之间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归其所有的。 3. 善意取得:一方在不知对方并非真实权利人的情况下,对财产善意取得,可以主张所有权。
列举程序
1. 准备证据:收集上述财产的证据,如工资单、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 2. 填写财产清单:根据证据列举全部财产,并对每一项财产进行详细说明。 3. 提交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向法院提交财产清单。
注意事项
列举财产时应客观真实,不得隐瞒或虚构财产。 列举财产应详尽全面,避免因遗漏造成损失。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财产分配方案,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财产分配应考虑配偶双方的实际贡献、家庭负担等因素,确保公平合理。
结语
离婚诉讼财产列举是维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的关键。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应按照规定列举财产,充分保障各自的财产权益。通过合理公平的财产分配,有助于化解离婚纠纷,保障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