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路边发生一起令人感动的事,一位70多岁老人,在街边摆摊卖芒果,因价格便宜,只要两元一斤,引来不少顾客。但因为占道经营,被城管抓住,周围的路人纷纷为老人求情,表示老人是为了补贴家用才出来摆摊,卖的价格又良心,希望城管能够网开一面。
事发当时,老人骑着电动三轮,后面铺了一堆芒果,周围有许多顾客购买。但是刚卖了没多久就撞上了城管,准备查处老大爷经营的摊位,而周围的路人都开始为老大爷求情,"饶了他吧","老人多可怜啊"之类的声音在周围此起彼伏。城管最终也受感动,没有处罚老大爷,让老人写了一个保证书就遣散了。
当地的城管表示,当时老人的摊位是十字路口处,有较大的安全隐患,为了让老人远离危险场所才让他写保证书,不让他在危险处摆摊。
占道经营违反了什么法规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存在占道经营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如果存在占道经营是需要进行罚款的处罚的,但是鉴于老人并没有造成任何损失,城管也从人情角度考虑也只是写了个保证书就结束了。从事实来看,城管的执法的人情味也令人暖心。
摆摊经营产生的问题
从城市卫生角度来讲,摆摊经营可能会带来一些卫生问题。如果没有正确处理食物,就可能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威胁。还有,在摊位上经营的人员往往不具备相应的卫生要求,也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影响。
为了有效管理和整治摆摊经营,当地街道、区县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
1.加强卫生监督:要定期对从事摆摊经营的人员进行卫生审核,确保其遵守当地的卫生标准。
2.建立合理的市场制度:要明确市场准入权、时间限制、包装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
3.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要对食物进行严格的质量监测,以保证食物的安全性。
4.加大执法力度:要及时整顿违法乱象并捣毁非法小作坊。
法诠网律师认为:在城管执法中,除了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外,还应该情理结合。比如在整治摆摊经营时,要考虑到从事摆摊经营的人员的生存问题;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方式劝导、引导他们尽快依法合理地进行生产经营。此外,也要关注市民的权益保障问题,尽量减少市民受到不必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