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阴离婚诉讼流程及费用指南
一、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无法协商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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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辖法院
江阴市的离婚诉讼案件由江阴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住所地或被告住所地在江阴市的,均可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材料准备
提起离婚诉讼时,原告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 结婚证原件或复印件 离婚起诉状 证据材料(如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证明等)
四、起诉流程
1. 提交起诉状:在准备齐全材料后,原告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 2. 法院审查:法院对起诉状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 3. 开庭审理: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对婚姻关系的存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进行审理。 4. 调解或判决:法院主持双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则依法作出判决。
五、费用
离婚诉讼的费用主要包括:
诉讼费:50元至500元不等,根据案件标的额确定。 财产分割费: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根据分割财产的价值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 律师费:聘请律师代理的,需要支付律师费。
六、注意事项
起诉时,原告应当如实陈述事实,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 诉讼期间,双方当事人应当服从法院的裁判,不得转移或隐匿财产。 离婚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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