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效性
劳动仲裁时效是指劳动者因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该期限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逾期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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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时效计算
劳动争议发生的日期通常是: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 未支付工资或其他劳动报酬的最后一次发放日期; 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的日期; 其他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日期。
时效期间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不包括仲裁期间。仲裁期间是指从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之日起,至仲裁裁决作出或仲裁程序终结之日止。
特殊情况下的时效中断
在以下情况下,劳动争议时效的中断:
有证据证明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导致对方不能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仲裁;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人民法院受理后又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后又撤销裁定;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仲裁。
在上述情况下,劳动争议时效从时效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新的时效期间为六个月。
时效期间届满后的救济途径
如果劳动者在劳动仲裁时效届满后发现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救济: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效届满后,劳动者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证明符合法定免责事由,比如受到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如果劳动争议涉及劳动监察、社会保险、工伤认定等方面,劳动者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由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举证责任
对于劳动争议时效,举证责任由主张时效已过的当事人承担。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已超过时效提出仲裁申请,则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已超过一年。
结语
劳动仲裁时效是劳动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劳动者应及时申请仲裁,避免因时效届满而丧失维权机会。如果劳动争议发生时效已经届满,劳动者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寻求救济,但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