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授权范围
引言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明确劳动仲裁的授权范围至关重要,因为它界定了仲裁庭受理争议的权力边界。本文将结合中国法律,探讨劳动仲裁授权范围的书写要点。
.jpg)
法律依据
劳动仲裁的授权范围主要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8条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14条规定。
授权范围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庭有权受理以下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争议; 集体劳动合同争议; 职工因工伤、职业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发生的有关工资、工时、休息、福利、保险等劳动条件争议; 职工因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职工与工会组织之间因工会经费使用、工会活动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章规定由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其他劳动争议。
排除范围
劳动仲裁庭无权受理以下争议:
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争议; 涉及刑事犯罪的争议; 涉及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争议; 涉及民事关系的争议。
授权范围的书写要点
在起草劳动仲裁授权范围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授权范围应明确且具体,避免模糊或笼统的语言。 授权范围应包含仲裁庭处理的争议类型。 授权范围应排除仲裁庭无权受理的争议类型。 授权范围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越法定授权范围。
范例
以下为劳动仲裁授权范围的范例:
劳动仲裁庭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因劳动报酬、工时、休息、福利、保险等劳动条件发生的争议; 三、因工伤、职业病引起的争议; 四、因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因职工与工会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和国家规章规定由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其他劳动争议。
结论
明确劳动仲裁授权范围对于保障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起草授权范围时,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做到准确、具体、清晰,避免争议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