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劳动仲裁
一、代理合同概述
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代理人约定,由代理人代表委托人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合同。代理人根据委托人的授权,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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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仲裁中的代理合同
在劳动争议中,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劳动仲裁。代理人可以是律师、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经委托人授权的个人。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代理人参加劳动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被委托人的姓名、职业、住所和联系方式。
三、劳动仲裁中代理合同的效力
劳动仲裁中的代理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为妥当。代理人应当在委托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超出委托权限。
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代理合同。委托人解除代理合同后,代理人不得再以代理人的身份参加劳动仲裁。
四、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代理人在劳动仲裁中享有以下权利:
查阅案卷材料 参加庭审 代理委托人收集和提供证据 以委托人的名义提出主张和辩护
代理人负有以下义务:
忠实履行委托职责 不得违反委托人的利益 不得超出委托权限 保守委托人秘密
五、代理费用
代理费用由委托人和代理人自行协商确定。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代理费用。
六、劳动仲裁中代理合同的争议处理
劳动仲裁中代理合同发生争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调解 申请人民法院确认代理合同效力或解除代理合同 提起诉讼
七、案例分析
案情:
甲公司委托乙律师担任其在劳动仲裁中的代理人。乙律师未经甲公司同意,擅自与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甲公司得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与对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
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律师未经甲公司同意,擅自与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违反了代理人的忠实义务和不得超出委托权限的义务。因此,法院判决撤销甲公司与对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
点评:
本案表明,劳动仲裁中的代理人应当严格遵守代理合同的约定,不得擅自超出委托权限,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