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如何办理劳动仲裁流程
一、准备材料
工伤认定书或工伤保险待遇决定书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工伤事故报告、医疗证明 仲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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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交仲裁申请
前往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仲裁申请书应包括: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请求事项、事实理由、证据清单。 提交仲裁申请时应缴纳仲裁费。
三、立案受理
仲裁委员会审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四、开庭审理
仲裁委员会确定开庭时间,通知当事人。 庭审中,当事人可以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质证。 仲裁庭可以依职权调查取证,查清事实。
五、调解
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主持调解。 调解达成一致的,制作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六、仲裁裁决
调解不成的,仲裁庭依法作出裁决。 裁决书应包括:当事人姓名、劳动争议事实、仲裁理由、裁决结果。 裁决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
七、不服裁决的救济途径
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必须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 法院经审理后,可以维持、变更或撤销仲裁裁决。
特别提示: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工伤仲裁实行一审终审制,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参加仲裁。 仲裁期间,劳动合同关系不解除。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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