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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怎么转回老家诉讼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4-04 浏览量:822

如何将离婚案件转回老家诉讼

在我国,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通常为原告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法院。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将案件转回老家诉讼。以下为相关法律规定和申请流程:

法律依据

离婚案件怎么转回老家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1条规定:“当事人因离婚向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一方当事人又向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两地法院均已立案受理的,应当由先立案的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

申请条件

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可以提出将离婚案件转回老家诉讼的申请,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另一方当事人已向老家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两地法院均已立案受理; 先立案的法院为老家法院。

申请流程

如符合上述条件,当事人可以向后立案的法院提出移送管辖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 案件的基本情况(案由、诉讼请求等); 申请移送管辖的理由。

法院审查

法院收到移送管辖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将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至老家法院审理。

注意事项

1. 及时提出申请:当事人应当在接到另一方当事人在老家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通知后,及时向后立案的法院提出移送管辖申请。拖延申请可能会导致两地法院产生管辖权冲突。

2. 提交证据:当事人在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已在老家法院提起诉讼且两地法院均已立案受理的证据,如起诉状、立案通知书等。

3. 先立案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两地法院均已立案受理的离婚案件,应当由先立案的法院审理。因此,当事人应当尽可能早地向老家法院提起诉讼,避免后立案的法院受理案件。

4. 特殊情况:在个别特殊情况下,即使当事人不满足上述条件,也可能申请将案件转回老家诉讼。例如,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老家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老家法院审理案件明显不公正。但此类申请需要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很难获得批准。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