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案可以撤诉吗?
引言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希望撤回已提交的仲裁申请。本文将探讨根据中国法律,劳动仲裁案是否可以撤诉,以及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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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法中的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规定:“仲裁申请经劳动仲裁委员会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该条文没有明确规定劳动仲裁案是否可以撤诉。然而,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已受理的仲裁案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审理完毕。”这意味着,一旦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案件,就应继续审理,直到做出裁决。
司法实践
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案是可以撤诉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指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有权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准许申请人的撤回申请,并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撤诉程序
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撤诉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应在十日内决定是否准许撤诉。如果准许撤诉,仲裁委员会应作出裁决,宣告终止仲裁程序。
法律后果
撤诉后,仲裁委员会将终止仲裁程序。被申请人不得再就同一仲裁请求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人也不能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撤诉不影响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劳动争议,如调解、诉讼等。
例外情况
在某些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可以不准许撤诉。例如:
撤诉申请损害了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撤诉申请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仲裁委员会认为撤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公共利益。
结论
根据中国法律,劳动仲裁案是可以撤诉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撤诉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将在十日内决定是否准许撤诉。撤诉后,仲裁程序将终止,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