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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书怎么视为送达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4-03 浏览量:180

劳动仲裁书的送达

引言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其中,劳动仲裁书的送达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程序。本文将结合中国的法律,探讨劳动仲裁书的送达方式、送达时间及送达效力。

送达方式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6条,劳动仲裁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送达:

劳动仲裁书怎么视为送达

直接送达当事人:由仲裁庭工作人员直接将仲裁书交给当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寄送达:在当事人地址不明或者拒绝接收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将仲裁书邮寄至当事人的最后已知地址。 公告送达:当当事人的地址不明,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时,仲裁庭可以在指定场所张贴公告,公告期为30天。

送达时间 劳动仲裁书的送达时间一般有两种:

直接送达:仲裁书交给当事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时视为送达。 邮寄送达:自仲裁书发出之日起满10天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天视为送达。

送达效力 劳动仲裁书送达后,其效力如下:

仲裁裁决生效时间:自劳动仲裁书送达之日起,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仲裁书送达之日起,按照仲裁裁决书的内容履行义务。 提起司法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不满的,可以自劳动仲裁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殊情况下的送达 对于特殊情况,劳动仲裁书的送达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

当事人下落不明:无法查明当事人地址或下落不明的,仲裁庭可以公告送达。 当事人拒绝接收:当事人拒绝接收劳动仲裁书的,视为送达。 当事人处于隔离状态:当事人因隔离、拘留等原因无法接收劳动仲裁书的,仲裁庭应当依法延长送达期限。

送达证明 为了证明劳动仲裁书已经送达,仲裁庭应当出具送达证明。送达证明应当载明送达时间、送达方式、接收人姓名或签字等内容。

结语 劳动仲裁书的送达是劳动仲裁程序的重要一环。通过明确的送达方式、送达时间和送达效力,确保当事人能够及时了解仲裁裁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特殊情况下送达规则的设置,也保障了仲裁程序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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