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劳动仲裁联系指南
一、仲裁委员会简介
绍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是依法设立的专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仲裁机构。仲裁委独立行使仲裁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
.jpg)
二、仲裁管辖范围
仲裁委受理下列劳动人事争议:
劳动合同争议 工资报酬纠纷 社会保险争议 劳动争议中的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纠纷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纠纷 其他劳动人事争议
三、申请方式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仲裁申请书 争议事实、理由及证据材料清单 仲裁协议(当事人约定的) 被申请人联系方式、证据材料清单 申请人工会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仲裁请求、事实根据及理由、证据材料清单、提交申请的日期。
四、联系方式
仲裁委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府山东路261号 联系电话:0575-85561921 传真号码:0575-85562123 电子邮箱:sxlds@zjshaoxing.gov.cn
五、申请程序
1. 提交申请书
申请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仲裁申请书。逾期提交的,仲裁委可以不予受理。
2. 受理审查
仲裁委对申请书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3. 开庭审理
仲裁委受理申请后,将在30日内组织开庭审理。开庭前,仲裁委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继续审理。
4. 仲裁裁决
仲裁委应当在开庭结束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绍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