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诉书书写指南
基本信息
劳动仲裁申诉书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 申诉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被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案由(即纠纷的主要内容) 仲裁请求(即申诉人要求仲裁机构解决的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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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证据
申诉书中应详细陈述与纠纷相关的具体事实,包括: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期限和内容 劳动关系存在期间发生的争议事件 被诉人违法或违反合同的行为 申诉人遭受的损失或损害
证据材料应清晰、充分,可以包括:
劳动合同 工资单 考勤记录 相关电子邮件或短信记录 证人证言
请求
仲裁请求应明确具体,包括:
要求仲裁机构确认或否认劳动关系的存在 要求被诉人支付拖欠工资、赔偿金或其他损失 要求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要求其他与纠纷相关的合理请求
法律依据
申诉书中应援引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持仲裁请求的依据,包括:
《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其他与纠纷相关的法律条文
格式和要求
劳动仲裁申诉书一般应符合以下格式和要求:
标题为“劳动仲裁申诉书” 字迹清晰、语言简练 署名并注明日期
递交方式
劳动仲裁申诉书应直接递交或邮寄至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注意事项
仲裁时效: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管辖权:根据被诉人住所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权。 费用:仲裁期间会产生仲裁费,由申诉人垫付。 异议:被诉人可以对申诉书提出异议,并申请中止或驳回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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