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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最后怎么赔偿工资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4-03 浏览量:405

劳动仲裁中的工资赔偿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可要求雇主支付因违反劳动合同或劳动法律法规而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工资赔偿的范围和数额主要依据以下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仲裁最后怎么赔偿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赔偿范围

劳动者可以主张的工资赔偿范围包括:

基本工资 津贴和补贴 奖金和提成 其他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

赔偿数额

1. 拖欠工资赔偿:

雇主拖欠工资超过15天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的利息。利息按拖欠工资的数额和拖欠期限计算,每满15天支付一次。

2. 克扣工资赔偿:

雇主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被克扣工资的双倍赔偿。

计算方法

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拖欠工资利息:拖欠工资数额×拖欠天数×法定利率(15天为一个计息周期) 克扣工资赔偿:被克扣工资数额×2

举证责任

在劳动仲裁中,证明拖欠或克扣工资的事实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可以提供工资单、银行流水、短信记录等证据来证明。

仲裁裁决

如果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拖欠或克扣工资成立,雇主应按照仲裁裁决的内容支付工资赔偿。

赔偿落实时效

劳动者请求支付工资赔偿的时效,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时效的,劳动仲裁机构不受理。

注意:

1. 劳动者可以同时申请欠薪赔偿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2. 如果雇主未在限期内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劳动者也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雇主的拖欠或克扣工资行为。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