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仲裁证明书撰写指南
引言
劳动仲裁证明书是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对劳动争议进行裁决后出具的正式法律文书,证明裁决结果的合法性。本文旨在指导如何撰写解除劳动仲裁证明书,以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同时,有效记录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
.jpg)
格式和内容
解除劳动仲裁证明书应包括以下信息:
标题:解除劳动仲裁证明书 证明书编号 颁发日期 劳动仲裁委员会名称 案由(即劳动争议的性质) 申请人姓名、单位和身份 被申请人姓名、单位和身份 仲裁裁决书编号和日期 仲裁裁决结果(即裁决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或维持劳动合同有效) 仲裁费的承担方 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和盖章
撰写步骤
1. 起草标题和证明书编号
标题应清晰表明证明书的性质,编号应由仲裁委员会统一分配。
2. 填写颁发日期和仲裁委员会名称
证明书应在裁决日期出具,并注明仲裁委员会的名称。
3. 填写案由、当事人信息
案由应准确反映劳动争议的性质。当事人信息应包括姓名、工作单位和当事人身份(如申请人、被申请人)。
4. 记录仲裁裁决书信息
仲裁裁决书编号和日期应准确记录,并注明裁决结果。
5. 注明仲裁费承担方
根据裁决内容,注明由哪一方承担仲裁费用。
6. 盖章并签名
仲裁委员会应在证明书上盖章并由负责人签名,以证明证明书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仲裁案件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判决,应当收取仲裁判决书副本。”
注意事项
证明书应使用规范的语言,并避免使用歧义或模糊的表述。 证明书内容应与仲裁裁决书一致,如有差异,应及时更正。 证明书应当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或篡改。 当事人可以凭证明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结语
解除劳动仲裁证明书是劳动争议裁决结果的重要法律证明。通过遵循本文提供的指南,当事人可以正确撰写证明书,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争议的公平公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