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二审的赔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二审的赔偿原则如下:
一、原则上维持一审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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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仲裁委员会对一审裁决进行审查后,原则上应当维持一审裁决。只有在出现以下情形时,二审仲裁委员会才可对一审裁决进行修改或撤销:
一审裁决有明显错误的; 一审仲裁庭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对证据有错误认定的; 对法律、法规的适用意有错误的; 一审裁决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
二、赔偿金的计算
在劳动仲裁二审中,劳动者主张的赔偿金的计算依据如下: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计算,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 加班工资:按照劳动者实际加班时间和高于平时工资的标准计算。 未休年休工资:按照劳动者未休年休天数和日工资标准计算。 其他应付待遇:包括未发放的工资、奖金、福利等。
三、赔偿金的发放
二审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支付赔偿金。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免责情形
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免责:
劳动者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 由于不可抗力或劳动者自身原因造成损害的; 经过仲裁庭调查,未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
五、二审费用
劳动仲裁二审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六、申诉时效
劳动者对二审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分析
案例一:
劳动者张某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但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未与其续签合同。张某申请劳动仲裁,一审仲裁裁决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服,向二审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二审仲裁委员会经审查,认为一审裁决正确,维持一审裁决。
案例二:
劳动者李某因工受伤,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医疗费。李某申请劳动仲裁,一审仲裁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人单位不服,向二审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二审仲裁委员会经审查,发现一审仲裁庭未对证据进行充分认定,对法律的适用也有错误,遂撤销一审裁决,并改判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医疗费外,还应支付误工费和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