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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和解是直接撤诉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4-02 浏览量:282

劳动仲裁和解与直接撤诉

导言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当劳动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员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那么和解后是否可以直接撤诉?本文将结合中国的法律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

劳动仲裁和解的程序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当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当双方自愿和解时,仲裁员应当记录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和解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仲裁和解是直接撤诉吗

和解后是否可以直接撤诉 劳动仲裁和解后,双方当事人不得反悔。仲裁员应当在收到和解协议后五日内作出裁决,裁决主要内容包括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和裁决事项。

裁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劳动仲裁和解后,并不可以直接撤诉。双方当事人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对仲裁裁决提出诉讼。

撤诉的特殊情形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撤销和解协议:

一方当事人因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等不正当手段订立和解协议的; 一方当事人违反和解协议中的重大义务,导致和解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困难的。 发生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致使和解协议无法履行或者履行费用明显增加的。

当事人撤销和解协议后,仲裁员将撤销原仲裁裁决,并重新审理劳动争议。

结论 劳动仲裁和解后,双方当事人不得反悔,和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员会在和解后作出裁决,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撤销和解协议,但撤销后仲裁程序将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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