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被告是否写法人?
在中国的劳动仲裁制度中,劳动争议的双方分别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法人是用法律赋予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作为劳动仲裁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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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争议发生在劳动者和法人之间时,法人应当作为劳动仲裁的被告。因为法人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具有独立的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作为劳动仲裁的被告,可以委托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经授权的代理人出庭应诉。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人章程或其他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个人。在劳动仲裁中,法人代表人可以代表法人出庭应诉,行使诉讼权利和义务。法人代表人不能以个人的名义作为被告参加劳动仲裁,因为法人代表人与法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劳动争议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该条文明确了法人作为劳动仲裁被告时,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法人出庭应诉的形式
法人出庭应诉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直接出庭:法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出庭参加劳动仲裁; 委托代理人:法人委托律师或其他经授权的代理人出庭参加劳动仲裁; 指定代理人:法人指定内部员工作为代理人出庭参加劳动仲裁。
相关案例
在司法实践中,法人作为劳动仲裁被告的案例比比皆是。例如,在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小张与用人单位某公司发生纠纷,小张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将某公司作为被告传唤至庭。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最终,仲裁委作出裁决,支持了小张的诉讼请求。
总结
在中国的劳动仲裁制度中,当劳动争议发生在劳动者和法人之间时,法人应当作为劳动仲裁的被告。法人可以委托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经授权的代理人出庭应诉。法人代表人不能以个人的名义作为被告参加劳动仲裁。法人出庭应诉的形式可以是直接出庭、委托代理人出庭或指定内部员工作为代理人出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应当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