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协商成功后的应对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争议。协商成功后,应采取以下措施以保障自身权益:
1. 制作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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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达成一致后,双方应立即制作一份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责任承担、赔偿金额等内容。书面协议应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2. 履行协议
协商协议达成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内容。用人单位应按时支付赔偿金或履行其他义务,劳动者也应配合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交接等事宜。
3. 保留证据
协商过程中,应尽可能保留书面证据,如电子邮件、短信、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双方的协商意愿和协商结果。
4. 监督执行
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仲裁协议的执行具有监督权。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
5. 司法确认
如果协商协议涉及重大金额或复杂法律问题,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司法确认后,协议具有民事判决书的效力,可以强制执行。
6. 申请仲裁裁决
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必须履行。
7. 提起诉讼
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特别注意:
劳动仲裁协商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职权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对方达成协议。 协商协议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协议内容违法,则无效。 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协商协议的监督执行具有时效性。如果当事人不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可能丧失执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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