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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合离婚诉讼书怎么写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3-29 浏览量:615

情感不合离婚诉讼书

前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因情感不合而离婚属于法定离婚事由,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依法解除婚姻关系。本诉讼书旨在指导当事人在情感不合的情形下撰写有效的离婚诉讼书。

感情不合离婚诉讼书怎么写

格式

诉讼书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 标题:离婚诉讼状 - 当事人信息:原告(离婚请求方)和被告(被离婚请求方)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 -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 事实与理由:阐述婚姻破裂的事实和情感不合的具体表现 - 证据:提供支持婚姻破裂事实的证据清单 -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内容

事实与理由部分

在这一部分中,原告应当陈述婚姻破裂的事实,并重点描述双方情感不合的表现,比如:

- 双方因生活观念、价值观、性格等原因经常发生争吵冲突,无法有效沟通和解决问题; - 长期分居,感情淡漠,夫妻生活名存实亡; - 已经协商多次,但无法调和分歧,恢复婚姻关系无望。

证据部分

为了证明婚姻破裂的事实,原告可以提供以下证据:

- 聊天记录或通讯记录,显示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和矛盾; - 分居协议或其他证明分居事实的文件; - 双方亲友、邻居的证人证言,说明双方感情不和的情况。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在这一部分中,原告应当明确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并可以提出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诉讼请求。

具体示例

标题:离婚诉讼状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三,男,35岁,职员,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某街道某小区某栋某单元某室

被告:李四,女,32岁,职员,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某街道某小区某栋某单元某室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于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明(现年5岁)。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因生活观念、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冲突。原告多次尝试沟通调解,但被告态度强硬,拒绝沟通。自2021年起,双方分居至今。分居期间,双方感情进一步恶化,已经无法恢复夫妻生活。

证据:

1. 聊天记录和通讯记录(附); 2. 分居协议(附); 3. 小明父母的证人证言(附)。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签名:张三

日期:2023年3月10日

注意:

1. 本诉讼书仅为示例,具体内容应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而定; 2. 离婚诉讼涉及法律专业知识,建议当事人咨询律师,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